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合理适度使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南华县医疗保障局在征求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局各股室意见基础上,通过平时考核、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全县18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开展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17家、1家无住院业务)及75家定点零售药店(其中4家特慢病试点药店)开展了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审定,现将评价结果通知如下:
附件:1.南华县定点公立医疗机构2025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2.南华县定点私立医疗机构2025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3.南华县定点零售药店2025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4.南华县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联系人:周国进 电话:0878——7213766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