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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jgj/2026-0005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市场监管局 著录日期:2026年07月29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楚雄 彝族火把节及第二十三届南华野生菌美食 文化节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 提醒告诫书 生效日期: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楚雄 彝族火把节及第二十三届南华野生菌美食 文化节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 提醒告诫书



2026年楚雄彝族火把节及第二十三届南华野生菌美食文化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南华县餐饮服务单位节日期间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合规诚信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许可范围合规开展经营,结合火把节及野生菌美食文化节经营实际严格自检自查,杜绝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根据就餐场所和厨房加工能力,合理安排接待量,严禁“超负荷”经营。特别是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在平台亮证经营,落实“食安封签”。

二、加强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使用卫生间后应重新洗净手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并消毒;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和体温监测,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落实进货查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选择资质齐全的供应商,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供应食材来源合法、质量安全可溯。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杂掺假或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严禁加工制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严禁采购、加工野生水产品;严禁加工制售有毒野生菌,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不得自行宰杀加工野生、养殖河鲀鱼(河豚);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不得售卖无标签散装白酒及自制泡酒。特别,集中供餐单位严禁加工、制售、供应野生菌。

四、严控加工过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采购、储存、加工、供餐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管控,并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食品贮存须按照常温、冷藏、冷冻条件,做到分类管理、分区存放。使用醇基燃料的应当分区存放,并按“五专一标识”进行管理。一次性接待10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应当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外卖餐饮经营者须规范使用“食安封签”。

五、保持清洁卫生。保持经营场所及厨房环境干净卫生整洁,做好操作台面、地面、地漏内外、冰箱冰柜等清洁打扫,做好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餐具、厨具须按餐次清洗消毒并在密闭容器中保洁,避免二次污染。

六、杜绝餐饮浪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反餐饮浪费提示提醒,按就餐人数进行适量点餐提醒,鼓励推出“小份菜”“半份菜”,主动提供公勺公筷、打包服务。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

七、规范宣传营销。确保宣传合法性,使用药食同源食材制作的餐品不得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随意夸大、虚假宣传,避免误导消费者;拒绝诱导性宣传,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欺骗或引诱消费者到店消费;抵制娱乐性宣传,对于某些具有潜在风险的见手青等食材,不得将宣传营销娱乐化,如制作“凉拌见手青”、追求“浪漫幻觉”等,以免误导消费者食用后产生不良后果。

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件,涉嫌违法的餐饮单位将面临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涉事人员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自觉规范经营,接受社会监督。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保存好有关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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