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因杀年猪、婚嫁、节日宴请等事宜而组织的农村客事日渐增多,但自办宴席加工场所条件不一、承办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往往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聚焦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强城乡居民集体聚餐安全风险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守护好群众的“烟火气息”。
抓统筹,早防范。把农村自办宴席作为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点来抓,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及早部署安排,统筹城乡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县食安办公室及早发出关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风险预警提示。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应自觉履行报备义务。自办或委托承办群体性聚餐50人以上的,举办人(承办人)须于宴席举办5日前将聚餐时间、地点、餐次、人数、菜单、承办厨师、饮用白酒、是否使用醇基燃料等信息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填写备案表,签订承诺书,并接受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乡镇食安办工作人员的检查指导。2025年共备案农村自办宴席1204场(次)。
抓基础,压责任。要求时刻绷紧弦,压实自办者、承办者和乡镇“四员”责任,对宴席开办严格管控,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要求细化落实,切实保障农村自办宴席安全平稳发展。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哨兵”作用,压实各级部门及自办宴席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要求严格规范原料采购及进货查验,采购食品时要认真查验、索证索票并妥善保存,食品要加盖加膜、按照温湿度要求存放。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和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和使用发芽土豆、野生菌(含干野生菌)、鲜黄花菜、四季豆、东北油豆、久泡木耳、草乌附子等加工制作食品。严格落实集体聚餐要报告、聚餐场所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厨师身体要健康、采购食品要查验、严格规范菜肴加工制作行为、危险物品要管好防止流入餐桌、散装白酒应当从合法渠道购买等10个方面的监督管理。
抓关键,强监管。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哨兵”作用,不断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登记备案制度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明确主办人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事前备案,事后可溯,确保每一次宴席有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将食品安全规范贯穿到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要环节。在聚餐活动现场针对蔬菜、大米、肉类等食材重点检测农药残留、酸价、过氧化值等项目,保障乡亲们的宴席既热闹祥和,又吃得安心、聚得放心。目前共检查农村自办宴席56场。深入社区(村委会)开展落实《南华县城乡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材来源、加工过程、用餐环节全过程现场指导,督促落实生熟分开、餐具消毒、菜品留样等制度,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抓普法,重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承办者、民间厨师等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紧盯宣传引导,强化群众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应急广播、微信群、朋友圈、村公示栏等媒介,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在举办和参加宴席中的饮食安全意识,保障自身饮食安全。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现场咨询120人。同时,引导举办者和聚餐群众主动参与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告知食品安全协管员,持续推动社会共治,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广大群众如发现农村集体聚餐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下一步,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抓实城乡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方位守好百姓“移动餐桌”,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护好乡村“烟火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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