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兰萍委员(集体):
《关于对美容、养生等服务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的提案》(第103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县卫生健康局协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和感控专家对相关市场进行检查,取缔没有医疗整形美容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对消费者进行有创操作服务行为;取缔没有医疗许可证的机构对群众进行拔罐、刮痧等有创操作服务行为”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一是2025年年内组织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美容美发机构从业人员培训1期,共160余家企业参训。培训重点解读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案例讲解,进一步强调落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经营的重要性,鼓励经营企业积极推动生活美容和保健养生的深度融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温馨的服务。二是利用综合执法检查现场宣讲、经营企业微信管理群推送等形式,认真宣传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引导美容、养生等服务机构依法规范经营行为。
(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以开展药剑—4号“春风”联合行动、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和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为抓手,联合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县域内的美容美发店、养生馆进行排查,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消毒和没有医疗整形美容资质、没有医疗许可证进行有创服务的行为,与经营企业签订《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承诺书》,依法严厉打击没有医疗整形美容资质进行有创服务的行为。截至2025年6月,联合公安、卫健部门开展风险研判2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次,检查美容美发店、养生馆24家次,立案查处美容、养生等服务行业违法案件1件,取缔违规开展有创服务门店1家。
二、关于“加大对学生、老年人等人民群众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和宣讲法律法规,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卫生消毒和传染病防控热点问题进行现场宣讲,增强公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治宣传资料540份,接受群众咨询120人次。
(二)开展“5.25爱肤日”宣传。联合县中医医院开展以“安全用妆,量肤而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由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开展量血压、皮肤健康检测,现场宣讲皮肤日常护理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耐心解答咨询人员提出的问题。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221份,接受群众咨询118人次。
(三)利用社会大课堂开展健康知识宣传。结合全县健康教育、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和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利用好社会宣讲大课堂,做到宣传教育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健康知识宣讲,加大对未成年学生、老年人等群体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感谢你们对南华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