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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jgj/2026-0003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市场监管局 著录日期:2025年08月12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南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关于对南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李绍星委员:

关于规范夜间(地摊)经济秩序的提案(第104已交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管理制度,出台我县地摊经营相关的措施”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夜间(地摊)经济作为一种灵活的经济形式,在促进就业、拉动消费、增添城市活力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促就业、保民生、振消费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夜间(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关于规范夜间(地摊)经济秩序的提案》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牵头领导、牵头股室、配合股室和相关工作措施。今年5月,我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龙泉广场蘑菇街、两旗海湿地公园、野生菌交易中心、幸福枫景步行街、锦绣城等夜间(地摊)经济较为活跃的地点开展走访调研,充分听取经营者、周边居民住户、消费者等相关人员意见建议,为制定地摊经营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提供了依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局于6月初制定印发《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制度(试行)》(附件1),明确了制定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同时从经营者资质要求、商品和服务管控、价格与计量器具管理、环境卫生与秩序维护、安全与应急管理、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要求和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夜间(地摊)经济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

二、关于“创新监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在当前市场主体经营方式、组织形式、经营内容多样化发展的大环境下,创新市场主体监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已成为市场监管工作的核心任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消费模式的日益多样化,传统的监管方式面临诸多挑战,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安全的市场环境,南华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创新监管举措。一是调整充实消费投诉工作力量,局机关于20246月成立投诉举报中心,明确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投诉举报办理工作,人员队伍由原来的1名兼职工作人员调整充实为3名专职人员,增设投诉举报中心为局机关内设股室。二是建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部门协协同联动机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231月牵头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县级各部门。机制明确了总体目标、组织领导、部门责任分工、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消费投诉处理的效率,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三是积极探索消费纠纷排查机制,建立局机关与监管所联动监管机制,每天由应急值班带班领导带领值班人员深入到县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野生菌交易中心、夜间(地摊)经济活跃地点等经营活动集中区域开展市场巡查检查,全面排查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

三、关于“推动维权渠道多样化、便捷化,建立消费者维权反馈体系”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在当前消费市场不断扩容升级的背景下,消费维权便捷化成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创新,从热线整合、规范消费投诉处理流程等方面推动维权多样化、便捷化,不断完善消费者维权反馈体系。一是整合投诉热线电话办理资源,规范办理流程。全力推进整合12315消费投诉举报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流程,大幅压缩工单流转和处置时限,构建高效运行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最先一公里二是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强化消费纠纷源头化解。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扩大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应用动员企业入驻全国12315平台,提升ODR企业覆盖率,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减量,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对消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市场主体开展行政约谈,进行行政指导,提醒告诫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三是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安、消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部门各自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夜间(地摊)经营区域进行联合检查,对夜间(地摊)经济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资质、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价格计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设立消费投诉电话:12315,鼓励消费者、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夜间(地摊)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于接到的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四、关于“打造夜间(地摊)经济聚集片区,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为实现夜间(地摊)经济的长效、规范发展,积极搭建政府指导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沟通桥梁,充分发挥夜间(地摊)经济聚集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关键作用。一是以夜间(地摊)经济主要聚集片区为引领,规范龙泉广场蘑菇街、幸福枫景步行街星光夜市、南华嘉和龙街美食城锦绣城、野生菌交易中心等较为活跃的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主办企业的主体作用,强化餐饮服务、食品流通、日用百货等市场主体的行业自律,加强夜市(地摊)经营户的商品质量、价格、计量、服务、售后等方面的管理,督促经营户依法、规范、诚信经营。二是强化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主体责任。《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各摊位经营者要负责各自摊位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杂物,保持摊位整洁干净。要遵守市场经营秩序,不得随意摆摊、插队经营,不得擅自转让、转租摊位,摊位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确保人员和车辆通行顺畅。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强化行业监管。在市场主办企业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县市场监管、住建(城管)、环保、文旅、卫健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不定期深入到夜间(地摊)经济聚集区开展市场巡查检查,督促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断提升经营户自我管理水平。

五、关于“加强培训宣传,鼓励社会监督”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加强培训宣传是推动夜间(地摊)经济健康、有序、繁荣发展的基础,是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重要手段。一是加大事前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依法的责任意识。县行政审批局在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摊贩登记证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市场主体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详细讲解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要求,明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大事中监管业务培训宣传力度。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监管业务培训的同时,将法规政策培训作为重点内容,以业务培训为契机,组织夜间(地摊)经济市场主体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经营小摊点备案标准、原材料采购储存等进行具体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培训4期,参训夜间(地摊)经济市场主体负责人达700余人次,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不断得到提升。三是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知晓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七彩云端向社会公众发布《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的提醒告知书》(附件2)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野生菌中毒防范提示、食品安全红黑榜等提醒告知,引导消费者科学、绿色、安全消费,引导(夜间)地摊经营者和市场主办企业落实诚信经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宣传。采取在春节商品展销、火把节、野生菌美食文化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组织市场监管全体干部职工,定期组织应急值班人员深入到商品展销街、龙泉广场蘑菇街、两旗海湿地公园、野生菌交易中心、幸福枫景步行街星光夜市、南华嘉和龙街美食城锦绣城烧烤城等夜间(地摊)经济较为活跃的地点对经营户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价格、计量、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现场交流讲解等方式全面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今年以来,共组织560余人次参与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700余份。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与宣传,夜间(地摊)市场主体的法规意识、经营能力不断提升,消费者对地摊经济的认知和参与度也显著提高,为地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动力。

感谢您对南华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附件1.关于印发《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监督管理 制度(试行)》的通知

     2.《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的提醒告知书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13



附件1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夜间(地摊)经济

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夜间(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华县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夜间(地摊)经营场所中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经营者,包括有固定经营所的经营户和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摊贩经营者。

(三)管理原则

遵循依法管理、分类指导、服务优先、协同共治的原则,平衡好夜间(地摊)经济发展与城市管理的关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二、经营资质要求

夜间(地摊)经营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本人和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摊贩管理备案制度;销售特殊商品(如药品、医疗器械、烟草制品、医疗美容等行业)的经营户,还需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资质。

三、商品与服务质量管控

(一)商品质量要求

夜间(地摊)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销售的食品应确保食品及原材料来源正规,具备相应的进货凭证和检验检疫证明。食品储存、加工、销售过程要符合食品安全规范,配备必要的冷藏、保鲜、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设备。

经营者要定期对所售商品进行自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下架,并主动召回已售出的问题商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规范服务质量

经营者应秉持诚实守信、热情服务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不得强买强卖、欺诈消费者,不得与消费者发生争吵、冲突。

经营者要保证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与宣传描述相符,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在提供餐饮服务时,应确保菜品口味、分量等与菜单描述一致。

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于消费者合理的诉求,应积极配合解决,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满意答复。

四、价格与计量器具管理

(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者必须对所销售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使用价格标签或价目表,明确标注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

价格标签应放置在商品对应的醒目位置,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识别。对于促销商品,应同时标明原价、促销价及促销期限等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

(二)加强计量器具管理

使用计量器具进行交易的商品,必须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可靠。经营者要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维护,严禁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鼓励经营者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秤等先进计量器具,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和抽查。如发现短斤缺两等计量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环境卫生与秩序维护

(一)环境卫生责任

各经营者要负责各自摊位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杂物,保持摊位及周围环境整洁干净。

严禁随地乱丢弃垃圾、倾倒污水,不得在经营区域内乱涂乱画、乱搭乱建。收摊后,应将摊位及周边地面清扫干净,做到摊收场清。

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的环卫工作,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共同维护夜间(地摊)经营区域的整体环境卫生。 (二)经营秩序维护

严格遵守市场经营秩序,服从市场主办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不得随意摆摊、插队经营,不得擅自转让、转租摊位。摊位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确保人员和车辆通行顺畅。

不得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等进行高分贝叫卖或播放音乐,以免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和其他经营者。娱乐经营项目应采取有效隔音措施,控制噪声排放。

遇到突发情况或紧急事件,经营者应保持冷静,听从管理部门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消费者和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安全与应急管理

(一)强化消防安全

夜间(地摊)经营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并保持完好有效。经营者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严禁在经营区域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烤火器等),不得违规使用明火。如需使用电器设备,应确保电线电缆符合安全标准,不得超负荷用电。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如发现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采取有效的灭火和人员疏散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针对食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处置流程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定期组织经营者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演练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经营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报告相关部门,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和善后工作。

七、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

(一)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安、消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夜间(地摊)经营区域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资质、商品质量、价格、计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

设立消费投诉举报电话:12315,鼓励消费者、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夜间(地摊)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于接到的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二)违规处理措施

对于初次违规且情节较轻的经营者,由相关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经营者应暂停经营活动,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对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经营者,依法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经营者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在本县范围内从事夜间(地摊)经营活动。

如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制度解释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解答和指导。

(二)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可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附件2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的提醒告知书


南华县夜间(地摊)经济各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夜间(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整洁、安全、文明的经营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行为相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加强经营资质审核。夜间(地摊)经营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经营者,需依法办理食品经营备案或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符合卫生标准。经营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烟草等特殊商品的,必须取得相应许可资质,严禁无证经营。其他经营项目,如存在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或备案证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

二、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夜间(地摊)经济经营者所售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商品来源应合法合规,保留进货凭证,以便追溯。销售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商品(如儿童玩具、贴身衣物等)需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经营者要定期对所售商品进行自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下架,并主动召回已售出的问题商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加强食品安全。食品经营者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原料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具备相应的进货凭证和检验检疫证明,留存进货票据,确保原料新鲜、无污染、无变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如防尘罩、防蝇帘、手套、帽子等),食品储存、加工、销售过程要符合卫生规范。餐饮具需进行严格清洗、消毒,有条件的可采用集中消毒配送的餐饮具。对于烧烤类餐饮,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减少油烟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四、加强服务质量。经营者应秉持诚实守信、热情服务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不得强买强卖、欺诈消费者,不得与消费者发生争吵、冲突。要保证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与宣传描述相符,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如提供餐饮服务,应确保菜品口味、分量等与菜单描述一致。要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于消费者合理的诉求,应积极配合解决,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满意答复。

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夜间(地摊)经营者必须对所销售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使用价格标签或价目表,明确标注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价格标签应放置在相应商品的醒目位置,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识别。对于促销商品,应同时标明原价、促销价及促销期限等信息。

六、加强计量器具管理。使用计量器具进行交易商品的经营者,必须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可靠。要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维护,严禁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鼓励经营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秤等先进计量器具,并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和抽查。如发现短斤缺两等计量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各摊位经营者要负责各自摊位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杂物,保持摊位整洁干净。严禁随地乱丢弃垃圾、倾倒污水,不得在经营区域内乱涂乱画、乱搭乱建。收摊后,应将摊位及周边地面清扫干净,做到摊收场清。要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的环卫工作,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共同维护夜间(地摊)经营区域的整体环境卫生。

八、全力维护经营秩序。要遵守市场经营秩序,不得随意摆摊、插队经营,不得擅自转让、转租摊位。摊位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确保人员和车辆通行顺畅。不得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等进行高分贝叫卖或播放音乐,以免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和其他经营者。娱乐经营项目应采取有效隔音措施,控制噪声排放。遇到突发情况或紧急事件,经营者应保持冷静,听从管理部门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消费者和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九、加强消防安全。夜间(地摊)经营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并保持完好有效。经营者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严禁在经营区域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等),不得违规使用明火。如需使用电器设备,应确保电线电缆符合安全标准,不得超负荷用电。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如发现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采取有效的灭火和疏散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十、强化违规经营处理。经营者要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对拒不配合管理、违规经营且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取缔经营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县市场监管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2315,鼓励消费者、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夜间(地摊)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于接到的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于初次违规且情节较轻的经营者,由相关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经营者应暂停经营活动,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对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经营者,依法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经营者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在本县范围内从事夜间(地摊)经营活动。如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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