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计划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 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以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开展,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具体目标:纳入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任务完成率达100%;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率达100%;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线上执法率达100%;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100%。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云府办发〔2015〕92号)等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县应急管理局“三定”职责范围涉及的直接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通过认真编制监督检查计划,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监管力量,细化监管任务,促进监管责任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根据《楚雄州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实施细则》(楚应急〔2021〕32号),将全县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监管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分别划分为“A、B、C ”三个类别,对A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重点执法,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全覆盖” 执法检查;对B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重点执法为主,“双随机”为辅,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对C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县应急管理局对省、州两级监督检查以外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避免省、州、县重复和交叉执法。
加强对乡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解决监管执法人员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重点对象防控。围绕重点行业领城、重点企业,加大春节、五一、国庆、两会、汛期、节后复工复产、岁末年初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将正常生产建设、近3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风险比较突出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紧盯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现状开采高度150米及以上露天矿山、尾矿库,涉“粉10条”“有限空间2条”的重点工贸企业,以及涉“ 两重点一重大”、老旧装置的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存储企业,狠抓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把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事故之前。
(四)精准执法,促进行政效能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采取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依托政 府购买专家技术服务,综合运用行政指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遵法守法,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强化隐患闭环管理,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应急管理部门每月5-20日期间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进一步明确“首违不罚”、“首违轻罚” 适用范围,严格把握“初次违法”、“轻微违法”的认定标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模式。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过程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分析,实现执法信息共享。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性,突出以公布的执法事项清单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确定2025年列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8家,其中非煤矿山11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38家、工贸企业9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对列入县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排除乡镇人民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
(二)一般监督检查。一般监督检查主要为安全生产方面的特定时期、特定事项,如汛期尾矿库安全检查,春节前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检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检查,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和演练的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依据南华县应急局行政检查权力清单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对违法违规承揽业务项目等情况,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采取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的形式进行。确定2025年列入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7家,其中非煤矿山12家、烟花爆竹零售户60家、工贸企业15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对列入一般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排除乡镇人民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
为防止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过度检查,在确保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同时加大对企业指导和帮扶,消除事故隐患。但其他定向检查和全省、全州、全县统一部署的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不在此限制范围,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2025年县应急局在册行政编制9人、参公管理9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人员1人,其中:长期抽调驻村帮扶工作人员1人、长期抽调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人员1人、长期抽调县政府办1人,本机关实有担负行政监督检查执法任务人员为15人,列入执法计划15人,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要求。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3615个)。2025年全年365天,除去18个国家法定节假日,7个州庆、火把节、彝族年楚雄州地方节假日,99个双休日,剩余为法定工作日241个。年总法定工作日:241×15=3615个。
2.监督检查工作日(2535个)。包括执法检查工作日1095个和其他执法工作日1440个。
3.执法检查工作日(1095个)。执法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
4.其他执法工作日(1440个)。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我县3年来县应急局平均数测算,其他执法工作日按照每月每人8天计算,共1440个工作日。
5.非执法工作日(1080个)。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机关值班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工作安排,参加党群活动、请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安排按照每人每月6天计算共1080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有序开展检查,确保执法任务全面完成,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强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减少对乡镇和企业的影响。
(二)强化严格执法。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能,敢于动真碰硬。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和执法处罚对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作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作为开展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做到应查必查、应罚必罚。对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违法性质严重、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坚持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达到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的目的。
(三)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运用 “ 互联网+执法” 系统实施线上执法。推行“ 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 执法+专家” 三位一体模式开展执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 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强化以案释法,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四)突出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要结合季节特点、行业特点,深入分析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展监督检查工作。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以及五一、国庆期间,重点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确保重点时段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五)全面执行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公开制度。在网站上及时公开年度执法计划、行政执法检查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推行审慎包容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廉洁执法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坚守道德底线和法纪红线,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完成。负有行政执法职责任务的监管股室要根据监管力量和工作实际,统筹处理好监督检查工作与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面完成。
附件:1.南华县应急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表
2.南华县应急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一般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南华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表
行业领域 | 数量(户) | 企业名称 | 计划检查 次 数 | 执法人员 |
非煤矿山 | 11 | 1.南华县龙川镇罗家屯村委会上马房石场 | 2次/年 | 非煤矿山监督管理股 |
2.南华县沙桥镇石楼梯石场 | ||||
3.南华县沙桥镇大冲石场 | ||||
4.南华奕星页岩砖厂 | ||||
5.南华县沙桥镇意和砂场 | ||||
6.南华县龙川镇罗家屯果园砂场 | ||||
7.南华县下庄科吉祥砂场 | ||||
8.南华县罗武庄乡红砖厂 | ||||
9.南华县龙川镇麦叉里忠武石场 | ||||
10.南华县兴飞砖厂 | ||||
11.南华县诸葛矿业有限公司 |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 | 38 | 1.云南华香源香料有限公司 | 2次/年 |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 |
2.南华县银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 ||||
3.南华县志和气体经营部 | ||||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销售分公司南华西郊加油站 | ||||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销售分公司南华南永加油站 | ||||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销售分公司南华城东加油站 | ||||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销售公司南华城北加油站 | ||||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销9分公司南华龙川加油站 | ||||
9.云南云岭石化有限公司南华龙坪南路加油站 | ||||
1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南华第一加油站 | ||||
1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南华第二加油站 | ||||
1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南华东城区加油站 | ||||
13.云南中石化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南华楚大加油一站 | ||||
14.云南中石化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南华楚大加油二站 | ||||
1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南华孙家屯加油站 | ||||
1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南华沙桥加油站 | ||||
17.南华县中云石化有限公司工业园区老高坝加油站 | ||||
18.南华县鑫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金朱河加油站 | ||||
19.南华县云鑫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 | ||||
20.南华县腾龙物流有限公司灵官桥加油站 | ||||
21.南华县昕岭小海鸥加油站 | ||||
22.南华县金诚加油站 | ||||
23.南华县天申堂加油站 | ||||
24.南华县沙桥加油站 | ||||
25.南华县雨露加油站 | ||||
26.南华县天弘石化有限公司中村加油站 | ||||
27.南华县五街加油站 | ||||
28.南华县大蛇腰加油站 | ||||
29.南华县一鑫加油站 | ||||
30.南华县罗武庄加油站 | ||||
31.南华县红土坡农机加油站 | ||||
32.南华幸福加油站 | ||||
33.南华平安加油站 | ||||
34.南华县五顶山加油站 | ||||
35.南华县马街加油站 | ||||
36.南华县锈水塘加油站 | ||||
37.南华县兔街加油站 | ||||
38.南华县寅街加油站 | ||||
工贸企业 | 9 | 1.云南惠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2次/年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云南云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
3.南华茂森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
4.云南晴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
5.云南匠星饲料有限公司 | ||||
6.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 | ||||
7.南华昆轻树脂瓦开发有限公司 | ||||
8.云南易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
9.云南石润节水灌溉有限公司 |
附件2
南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一般监督检查计划表
行业领域 | 数量(户) | 企业名称 | 计划检查 次 数 | 执法人员 |
非煤矿山(短期、长期停产) | 12 | 1.南华县龙川镇运河采石场 | 1次/年或随机抽取 | 非煤矿山监督管理股 |
2.南华县龙川镇石门万生石场 | ||||
3.南华县华源页岩砖厂 | ||||
4.南华县龙川镇百子屯砖厂 | ||||
5.南华县石门页岩砖厂 | ||||
6.南华龙川镇上石官砂场 | ||||
7.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 | ||||
8.云南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南华县大龙塘金矿 | ||||
9.南华县星辉矿业有限公司南华县长梁子干龙潭锰矿 | ||||
10.南华县龙川镇蟠龙村石兆壁石场 | ||||
11.南华县沙桥镇老虎山石场 | ||||
12.南华县龙川镇机制红砖厂 | ||||
烟花爆竹(零售)店 | 60 | 1.南华县龙川镇夏敏烟花爆竹(零售)店 | 1次/年或随机抽取 |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 |
2.南华县龙川镇李发秀烟花爆竹(零售)店 | ||||
3.南华县龙川镇猴子烟花爆竹(零售)店 | ||||
4.南华县龙川镇张华香烟花爆竹(零售)店 | ||||
5.南华县龙川镇叶小华烟花爆竹(零售)店 | ||||
6.南华县龙川镇叶新源烟花爆竹(零售)店 | ||||
7.南华县龙川镇金鑫烟花爆竹(零售)店 | ||||
8.南华县龙川镇曾仕良烟花爆竹(零售)店 | ||||
9.南华县龙川镇张宁烟花爆竹(零售)店 | ||||
10.南华县龙川镇欧丽琼烟花爆竹(零售)店 | ||||
11.南华县龙川镇胡志许烟花爆竹(零售)店 | ||||
12.南华县龙川镇马晓英烟花爆竹(零售)店 | ||||
13南华县龙川镇大地红烟花爆竹(零售) | ||||
14.南华县龙川镇荣兴烟花爆竹(零售)店 | ||||
15.南华县龙川镇吴质良烟花爆竹(零售)店 | ||||
16.南华县龙川镇刘晓琼烟花爆竹(零售)店 | ||||
17.南华县龙川镇周汝新烟花爆竹(零售)店 | ||||
18.南华县龙川镇杨艳红烟花爆竹(零售)店 | ||||
19.南华县龙川镇洪晓倩烟花爆竹(零售)店 | ||||
20.南华县龙川镇小张烟花爆竹(零售)店 | ||||
21.南华县龙川镇周海芬烟花爆竹(零售)店 | ||||
22.南华县龙川镇陈伟烟花爆竹(零售)店 | ||||
23.南华县龙川镇张杰烟花爆竹(零售)店 | ||||
24.南华县龙川镇许金梅烟花爆竹(零售)店 | ||||
25.南华县沙桥镇李继烟花爆竹(零售)店 | ||||
26.南华县沙桥镇王琼芬烟花爆竹(零售)店 | ||||
27.南华县沙桥镇王琼丽烟花爆竹(零售)店 | ||||
28.南华县沙桥镇唐琼烟花爆竹(零售)店 | ||||
29.南华县沙桥镇王加发烟花爆竹(零售)店 | ||||
30.南华县沙桥镇陆超烟花爆竹(零售)店 | ||||
31.南华县沙桥镇李明云烟花爆竹(零售)店 | ||||
32.南华县五街镇周丽萍烟花爆竹(零售)店 | ||||
33.南华县五街镇罗绍昌烟花爆竹(零售)店 | ||||
34.南华县五街镇代毕华烟花爆竹(零售)店 | ||||
35.南华县五街镇罗旺军烟花爆竹(零售)店 | ||||
36.南华县五街镇丽琼烟花爆竹(零售)店 | ||||
37.南华县五街镇段国英烟花爆竹(零售)店 | ||||
38.南华县一街乡代文武烟花爆竹(零售)店 | ||||
39.南华县一街乡百佳烟花爆竹(零售)店 | ||||
40.南华县一街乡陈爱菊烟花爆竹(零售)店 | ||||
41.南华县罗武庄乡李光虎烟花爆竹(零售)店 | ||||
42.南华县罗武庄乡郭慧莲烟花爆竹(零售)店 | ||||
43.南华县红土坡镇李永忠烟花爆竹(零售)店 | ||||
44.南华县红土坡镇李丽梅烟花爆竹(零售)店 | ||||
45.南华县红土坡镇姚光秀烟花爆竹(零售)店 | ||||
46.南华县五顶山乡夏言武烟花爆竹(零售)店 | ||||
47.南华县五顶山乡李剑苹烟花爆竹(零售)店 | ||||
48.南华县五顶山乡普兴武烟花爆竹(零售)店 | ||||
49.南华县五顶山乡周正梅烟花爆竹(零售)店 | ||||
50.南华县马街镇罗洪琼烟花爆竹(零售)店 | ||||
51.南华县马街镇罗建萍烟花爆竹(零售)店 | ||||
52.南华县马街镇李华芬烟花爆竹(零售)店 | ||||
53.南华县马街镇李永安烟花爆竹(零售)店 | ||||
54.南华县兔街镇刘忠烟花爆竹(零售)店 | ||||
55.南华县兔街镇耿昌卫烟花爆竹(零售)店 | ||||
56.南华县兔街镇李郁勇烟花爆竹(零售)店 | ||||
57.南华县兔街镇张苏南烟花爆竹(零售)店 | ||||
58.南华县兔街镇老抖烟花爆竹(零售)店 | ||||
59.南华县雨露白族乡福囍烟花爆竹(零售)店 | ||||
60.南华县雨露白族乡志强烟花爆竹(零售)店 | ||||
工贸企业(短期、长期停产) | 15 | 1.南华县琴华工贸有限公司 | 1次/年或随机抽取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2.南华宏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
3.南华顺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
4.楚雄州恒麟建材有限公司 | ||||
5.云南三信工贸有限公司 | ||||
6.南华县新荣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 ||||
7.南华富迪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 ||||
8.南华县吕合墙材有限公司 | ||||
9.楚雄名膳堂食品有限公司 | ||||
10.南华县咪依噜天然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11.南华东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12.楚雄驰恒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13.楚雄德源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14.楚雄云野草堂食品有限公司 | ||||
15.龙川镇平山红砖厂 |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