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联、县信访局、县残联:
你们在政协南华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恢复重建镇南文峰塔(文风塔)和配套设施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镇南文峰塔(文风塔),始建年代不详,在“文革”的浩劫中,这座塔于1967年被毁,今已不复存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文物是指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重建建筑属于当代仿古构筑物,属于当代工程,不具备文物本体原有的历史信息与真实性。你们提出的恢复重建镇南文峰塔(文风塔)和配套设施的提案,我局只针对现存文物本体作修复保护,文峰塔损毁时间较长,并且未列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畴,我局对你们提出的提案无法办理实施。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一直对我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的支持、关心和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给予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3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