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健全河湖长责任体系,落实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扎实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南华县县级、乡镇级河湖长名单予以公示。社会各界如发现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反映。
附件:1.南华县县级河湖长及其联系责任部门名单
2.南华县10乡镇乡镇级河湖长名单
南华县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