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125号)的相关要求,州农业农村局和州财政局对你们上报的2025年省级种业基地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上报的实施方案,请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尽快组织项目建设,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见附表。请按照批复和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注重劳动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请尽快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经组织验收后交付使用,要落实专人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稳定持续运行发挥效益。
附件:南华县省级水稻种业基地建设项目批复表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