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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ncj/2026-0011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某植保公司经营劣质农药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生效日期:

南华县某植保公司经营劣质农药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2026年8月24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在南华县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某植保公司经营的农药阿维菌素已超过质量保证期,仍在货架上经营。便将案件线索移交至我单位处理。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认定此种过期农药为劣质农药。该公司经营劣质农药,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并参照《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行政裁量,本机关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经营劣质农药的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劣质农药、罚款2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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