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6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做电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8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19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在云南省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由人社部门牵头认定优秀电商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具体认定办法由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结合优秀电商创业项目认定参考指标(附件2)确定。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且不超过5年、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
(二)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三)申请人须持有创业项目的最大股权。
(四)创业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的,申请人须为合作社理事长。
(五)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以申请。
(六)具有示范引领性。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三、项目申报
(一)自主申报
按自主申报原则,申请人于2026年6月30日前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ynsjyj.cn)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业务全流程办理。若线下办理或先线下办理后线上补录发现无法录入的,后果由经办人自行承担。每个项目或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材料
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2.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困 难人员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3.项目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4.项目吸纳就业人员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或协议、社保证明、工资发放流水和吸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等;
5.项目经营数据相关材料,包括:电商平台注册、店铺主页截图,后台营收、订单量和评分截图,店铺主营产品清单,物流发货数据,银行流水,货源采购合同、进货凭证等相关材料;
6.项目模式创新相关材料,包括:自有商标、专利证书,自有加工场地证明、产品加工合同,农户采购凭证等。
四、申报时间
2026年6月30日前
五、联系方式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106)室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109号
联系人及电话:包建明 0878-7222981
六、相关事宜
(一)根据州级工作安排,按照优秀电商创业项目认定参考指标进行打分,从优推荐。
(二)兑现补贴资金。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公示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申请人本人云南省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补贴发放时,申请人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就业或注销项目营业执照的,资金不予发放。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做好扶持对象的跟踪服务,补贴发放12个月内进行回访,并将回访相关资料录入系统。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