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县共有低保对象861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09人,保障标准为744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08.63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8270人,保障标准为6720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774.93元/人·年。
2.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县共有特困人员650人,农村特困人员650人,供养标准为968元/人·月。
3.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807人,平均救助水平为491.95元/人。
南华县民政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