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底:
1.全县共有低保对象8572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07人,保障标准为744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02.86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8065人,保障标准为6720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771.01元/人·年。
2.全县共有特困人员649人,农村特困人员649人,供养标准分别为968元/人·月。
3.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28人,平均救助水平为634.38元/人。
南华县民政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