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南华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两违四乱” 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6年03月30日   作者:县司法局   来源:    点击:[]

为集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下简称“两违四乱”)问题,推动提升执法公信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南华县“两违四乱”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远洋捕捞”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执法标准不统一等。

(三)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者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

(四)乱罚款问题。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者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

(五)乱检查问题。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持法定证件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或应联合部署专项检查的,单独部署;检查频次高,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

(六)乱查封问题。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未依法及时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

二、线索征集时限

线索征集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传真/电话投诉举报。0878—7227098(传真)、0878—7227099(电话)。传真/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请填写《“两违四乱”问题线索填写表》(附件1)并将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cxnhfzzf@163.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请填写《“两违四乱”问题线索填写表》(附件1)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南华县司法局法制办,邮政编码:675200。

(四)二维码投诉举报。请通过扫“楚雄州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举报”(附件2)二维码进行反映。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四)线索征集时间截止后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的,仍可向县司法局反映。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1.“两违四乱”问题线索填写表

          2.楚雄州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举报二维码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30日


下一条: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华县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情况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