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文件精神,合理安排助学贷款首、续贷错峰办理,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助学贷款受理及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南华县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贷款用途
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四、受理时间
按照“错峰受理、续贷先行”的原则,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将于2026年6月12日起开放本年度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功能。我县续贷受理自6月12 日开始,预计9月11日截止。
第一阶段:6月24日前完成部分续贷合同审查及高校录入回执。
第二阶段:9月22日前完成剩余续贷合同审查及高校录入回执。
原则上,在助学贷款合同完成回执录入和审查、具备发放条件后,国家开发银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五、续贷申请流程
为减少奔波,简化办贷手续,提高受理效率,依托互联网实现“足不出户办续贷”,我县目前仅开通线上远程续贷,不开展现场办理,续贷学生在提交申请时选择“网上签订合同”远程办理。
方式一:电脑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并同意远程受理服务协议,代理机构是支付宝的学生选择支付宝APP进行身份认证,代理机构是招商银行的学生选择招商银行APP进行身份认证,完成身份认证后即为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刷新后显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即可。
方式二:手机端下载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在首页完善资料中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提交贷款申请,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并同意远程受理服务协议,跳转至支付宝或招商银行APP进行身份认证,完成身份认证后即为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返回贷款页面点击贷款记录显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即可。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尽快完成审核,审核完成后,系统会给续贷学生发送贷款办理成功与回执验证码短信。
续贷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老师尽快录入电子回执。
六、联系方式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8-7221980;
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招商银行服务热线:95555。
七、注意事项
(一)预科升本科、专升本、本科升研究生需要变更就学信息才能继续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南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变更信息后方可按照续贷申请流程提出续贷申请。
(二)贷款发放均通过支付宝、招商银行完成;国家开发银行将按照“先办理、先录回执、先发放”的原则陆续开展发放工作。贷款发放到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内,就读高校扣除学费及住宿费外,剩余部分仍在指定账户内。
(三)教育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或还款为由要求转账汇款、索要验证码及个人信息,如您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时刻警惕网络诈骗,避免落入非法网贷陷阱!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