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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坡镇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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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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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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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构信息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权责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红土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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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本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红土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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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土空间
规划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批前公示时间不
得少于30日
| 红土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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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批后公示: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
划批准后20个工
作日内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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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村庄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批前公示时间不
得少于30日
| 红土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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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批后公示: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
划批准后20个工
作日内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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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
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
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 红土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线下公示栏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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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要求
在特
定群
体公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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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依法行政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行为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作出处罚决定之
日起7个工作日
内,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 红土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线下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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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