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刘楚华
项目名称:刘楚华自建住房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南华县龙川镇东南部海子山龙泉路(楚南路)南侧
用地面积:368.43平方米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0701)
建设规模:框架住宅楼1幢,3层,建筑高度12米,建筑占地122.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5.80平方米。
证书编号:核字第南华县202600011号
核发部门: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8-7225055
核发日期: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