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云(2020)南华县不动产权第5396号 | 南华兴阳置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532324101202GB00110F00010058 | 南华县龙川镇滨河路以东 | 遗失补办 |
2 | 南五集用(2002)字第015号 | 罗世雄 | 宅基地使用权 | 532324105214JC00293W00000000 | 南华县五街镇中村村民委员会核桃树小组 | 遗失补办 |
登记机构: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