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与龙坪北路交叉口东北60米,南华县公务中心大楼西侧。
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1 | 罗兆福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龙川镇罗家屯村委会许家村 | 532324101207JC0068F00010001 | 宗地面积:257.7 | 农村宅基地 | |
房屋建筑面积:132.54 | 住宅 | ||||||
2 | 王桂琼 周开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龙川镇蟠龙村委会回民一组 | 532324101216JC00006F00010001 | 宗地面积:108.66 | 农村宅基地 | |
房屋建筑面积:232.61 | 住宅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30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