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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gaj/2026-0005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公安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是国家公安机关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刑事和行政执法力量,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2020〕9号)及《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7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局(七局)和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州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10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8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4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6种案件,38种刑事案件。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属南华县公安局领导管理,下设3个森林派出所。

1.南华县公安局五街森林派出所;

2.南华县公安局红土坡森林派出所;

3.南华县公安局大中山森林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 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2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9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部门人员编制及实际情况按机构编制及公务用车相关核定标准执行。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因实有警力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部门人员编制情况及实有人员不予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打击”等部署要求转化为工作实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支部为战斗堡垒,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化理论学习与实战练兵融合,以绝对忠诚扛起环食药知森领域安全守护政治责任。通过党建促队建,环食药侦大队民辅警队伍连续9年实现“零违纪”;大队在2025年3月被楚雄州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红土坡森林派出所被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公安厅评为“最美基层民警·云警之星”先进集体,12月份,被云南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三名民警被县局嘉奖、一名民警家属被评为优秀警属、一名民警评为优秀民警、两名民警入选人才库。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4211182.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2512.38元,占总收入的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5.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669.86元,占总收入的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92486.94元,减少了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8626.68元,下降5.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33860.26元,下降87.7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整,调出2人,减少人员经费和政策调整的基本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4257945.84元。其中:基本支出3699045.84元,占总支出的86%;项目支出558900.00元,占总支出的1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1192.68元,下降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8205.80元,下降9.93%;项目支出增加97013.12元,增长2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调出2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因化解政府债务,增加拨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99080.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08069.93元,占基本支出的7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2074.70元,占基本支出的2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89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0000.00元。

2025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2589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支出、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装备购置。

2024年公安维稳工作补助经费(长江大保护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长江流域保护日常巡护、执法办案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经费2400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工程建设项目差欠债务,其中大中山森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资金230000.00元,红土坡森林派出所点位打造项目资金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2512.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6%。与上年相比减少258626.68元,减少了6%,完成年初预算的1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88301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5%。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调整人员工资,导致实际支出数超出年初预算数)。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87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完成年初预算的1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一名退休人员死亡,社会保障经费在本年度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46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完成年初预算的87.67%。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时在职人员为13人,到2025年末为11人,在职人员减少2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06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完成年初预算的83.57%。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在职人员的减少2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2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偿还差欠企业债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改笔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决算为79304.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7609.26元,下降6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4304.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65%,完成年初预算的9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3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304.74元,增长6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86.00元,增长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304.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支出决算较上年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7609.26元,下降6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4304.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使用资金较上年度大幅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低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93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304.74元,增长6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86.00元,增长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7.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大队本年度工作成绩突出,全州各县市纷纷到我单位学习交流,从而增加的接待费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上年支出233000.00元,本年支出64304.7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度193000元,本年度0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单位购置越野车一辆用于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度支出40000元,本年度支出64304.74元,增加60.7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长且长期在路况复杂的山区道路行驶,导致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环食药侦工作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安环食药侦业务工作交流学习,上级部门领导的调研、工作指导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答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350.00元,比上年减少20064.00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我大队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工会经费元、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资产总额4697269.25元,其中,流动资产20240.64元,固定资产4335478.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0775.4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326.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2326.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379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304.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304.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304.7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304.74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除人员支出以外的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附件【南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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