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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gaj/2026-0000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公安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四次会议 第5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四次会议 第5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社法委小组:

您小组提出的《关于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安全整治的提案》(第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要求,我局交管大队高度重视“一盔一带”安全整治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常态化部署“一盔一带”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教育

一是通过南华县人民政府、南华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整治通告和倡议书,同时依托“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和南华融媒体中心实时曝光摩托车、电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典型事故案例,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公职人员、学生将通报到所在单位和学校,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二是南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制作了电动自行车违法告知书、佩戴安全头盔温馨提示贴条,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在县城区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整治氛围。三是通过流动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紧盯上下学、上下班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和学校、社区、企业等固定场所周边组织人员携带警用小喇叭定时播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告知书,让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入脑入心。同时,积极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全面启动全县128个村(社区)应急广播,每天定时播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告知书等其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形成持续的宣传氛围。四是充分利用路面执勤执法、车管业务办理、交通安全驿站等阵地,用群众最喜闻乐见、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措施和成果,不断提高驾驶人的安全守法意识与文明出行意识,切实努力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签订违法告知书2600余份,张贴提示贴条1900余张,发布“一盔一带”曝光台64期。

二、开展“一盔一带”源头隐患排治理

一是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深入辖区20余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安全检查及宣传,推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实现购买、代办、注册登记“一站式”办理、“戴头盔销售”。二是推动快递、外卖等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队积极组织辖区邮政快递、美团外卖、松果出行、智慧出行、电信公司南华分公司等行业相关负责人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约谈,要求快递、外卖配送企业及共享单车管理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制度化,鼓励松果出行、智慧出行共享单车企业要“带盔投放”,并在后台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同时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教育宣传,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交通文明意识、安全意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约谈辖区重点企业8家29次。松果出行、智慧出行共计200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已经全部配备头盔,并实现佩戴头盔去电出行功能。三联合文明办、团委等相关部门,动员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志愿者交通劝导活动,积极倡导大家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携手共创“文明、安全、畅通”的良好交通氛围。年内,开展宣传活动5场次,开展交通劝导活动48场次,发布“曝光交通违法行为”64期。

三、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始终将“一盔一带”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紧密结合辖区实际,重点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重点路段,在“一早一晚”、上下班高峰期、学生上放学,周末、赶集等重点时段派出警力,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飙车炸街及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未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查处,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教育、劝导和登记,实施首违警告与屡教不改加重处罚相结合的机制,形成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整治工作以来,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3772起。

感谢您小组对我县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公安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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