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护学岗”履职的提案》(第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及“护学岗”工作,结合公安机关的职责,常态化开展“护校安园”“利剑护蕾”“护学岗”高峰勤务等工作,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深入推进校园安全各项措施,不断提升防范能力,有效化解处置各类影响校园稳定的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了在校师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多年来,未发生侵害教师和学生的案件和影响恶劣的事件。
一、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协同县教育体育局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安保责任制,严格落实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制度。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强化“三防”建设,指导督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一键式紧急报警”“四个100%”要求;重点加强校园安保人员管理,严格招录符合规定条件的保安员,督促落实保安员数量和安防装备器材配备,强化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执勤服务能力。定期指导协助学校幼儿园对教职员工、保安员开展身份背景审查和动态风险评估。目前,全县96所中小学幼儿园已全部完成“三防”建设。
二、紧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抓实源头防范治理,在学期开学、学期中结合公安机关“三查四告知一宣传”“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适时组织民警进校开展校内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联合教体、市场监督、住建、消防、文旅、环保等部门开展校内及周边秩序综合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向学校发送公安提示函,督促学校整改落实。同步将存在的问题隐患清单发送“校园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函”给县教体局,要求教体部门督促学校整改落实到位。今年累计共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80处、限期整改80处;校园周边秩序清理整治9次,交通环境清理整治16次。
三、强化“高峰勤务”防控,全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是强化“护学岗”机制落实。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机制,统筹辖区派出所、交警、特巡警等全局16个警种包保县城区23个中小学幼儿园、10个派出所包保乡镇所在地中小学幼儿园的“护学岗”制度,包保范围实现建城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营私立幼儿园),除假期外每周出动480余名警力开展“高峰勤务”护学岗;组织强化公安民辅警、保安人员、学校教师、保卫干部、学生家长等“护学岗”队伍,每日早中晚上下学全时段定点值守、区域防控,确保由远及近、相衔接,加强学校周边人流引导、秩序维护、定点看护,守牢校园周边安全防护圈。二是组织指导校园应急培训。县局和各派出所组织各校园保安人员、保卫干部、值班教师等安保力量,常态化开展“最小应急单元”“二对一”“三对一”训练演练,与“高峰勤务”联动,提高震慑效果和应急处突水平。尤其要针对刀斧砍杀、驾车冲撞等可能发生的个人极端、暴力恐怖事件,指导学校开展专项演练,提升师生快速反应和自助自救能力。三是加强应急防控处置。依托公安机关全层防控体系及“1、3、5分钟”双快反应机制,强化校园安全周边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将全县96个校园一键报警全部接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基础上,全部扩展接入到10个派出所,做到24小时随时能够快速处置报警。每日部署2个PTU作战单元和20余名派出所警力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持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治安秩序维护,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学生安全护航。四是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持续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紧盯学生上下学及放假返校等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严查超员、超速、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完善学校区域警告标志、机动车限速标志、禁停网状线、过街设施、信号灯等“五类”基础管理设施,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四、协调联动,提升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一是制定安全风险清单。公安机关会同教体、住建、市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指导学校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及时对照自查整改。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已推送相关学校问题隐患2批次130余个,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建设专业队伍。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专项培训,提升检查、执法等工作专业化水平。在春秋季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全覆盖大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问题,针对性督促整改提升。目前,已指导各校园组建“最小应急单元”96支,培训167场次。三是规范法治副校长制度。做实用好法治副校长制度,配合教育部门规范公安法治副校长选派聘任、培训管理、评价激励等工作,充分利用开学季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拐卖、防溺水、防性侵、防诈骗、防毒品、“无器械入校”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知恐识恐反恐防恐等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全县公安机关共有15名领导干部被教体部门聘任并开展法制课讲授24场次,受教育师生6000余人。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8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