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6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202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6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2026年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2026年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2026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县、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所在镇的成人教育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总务处、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深化思政育人理念,学校积极创新。组织开展了“行走的思政课”,包括“低热河谷研学”、“荷包豆种植研学”和“礼社江大桥研学”系列活动4次。
二是教学管理精细化与教研氛围增强,教学质量实现突破。我校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基于精准的教学数据跟踪、分析,实施“一生一策”个性化辅导。教师每周1节公开课成为常态,教研组每月定时进行教学常规检查及反馈,并对平均分排名优秀教师给予奖励。浓厚的教研氛围正在形成,成为质量提升的强劲引擎。在上一学年中,通过全体教职工的努力,学校初中部综合排名第3,小学部综合排名第7。
三是控辍保学工作扎实推进。我校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实行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科任教师包学生的三级责任制。通过定期家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对厌学学生及时与党委政府、编外校长进行沟通、劝导和帮扶。目前学校学生零辍学。
四是努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学校共开设科技类、生物科学、艺术、体育、文学等6大类共48个课后服务社团。严格落实“壮苗行动”,在南华县第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中,初中部获女子足球一等奖、篮球二等奖;小学部获男子足球一等奖、女子足球一等奖、篮球二等奖;学校成功获评“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在科技竞赛实现突破,在全国亲子电子制作比赛、在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比赛中获一、二等奖30多个,在州级机器人大赛中斩获3个一等奖,在县级比赛多次脱颖而出、获奖学校多次获“优秀组织奖”。组建机器人无人机教室1个;学校组织教师科技培训10余次。打造出了山乡科学教育的典范名片。学校劳动教育有序开展,并将劳动融合科学,邀请镇农业、兽医专家给予指导和帮扶,让学生体验学习种养植技术。
五是校园安全与育人环境持续优化。严格落实校园餐、教辅、校服管理;9个义务教育教室监控接入,加强学生德育工作,根据学校行事历,学生每周有主题,每周有活动。学生行为习惯显著好转,特别针对初中生抽烟等不良行为开展教育引导,联合市场监管、派出所等部门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告示100余份,组织禁烟宣传活动。目前,学生抽烟现象已基本杜绝。学校各项工作都有人抓,责任到人,形成闭环管理,通过布置-检查-反馈-整改-评价-坚持,确保各项工作稳定推进,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为教育教学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39595.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39595.0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1016.71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2025年升学后,我校学生人数减少,导致教育经费收入减少,所以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39595.06元,其中:本年收入9439595.0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39595.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1016.71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2025年升学后,我校学生人数减少,导致教育经费收入减少,所以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39595.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439595.06元,其中:基本支出9323631.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9108.32元,下降4.69%,主要原因是2025年升学后,学生人数减少,教师人数减少,人员支出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15963.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9107.32元,主要原因2025年升学后,学生人数减少,教师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50201学前教育”预算支出28282.62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和助学金。
2.“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支出4782976.85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和助学金。
3.“2050203初中教育”预算支出1350071.29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和助学金。
4.“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905078.4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支出260427.72元,主要用于2026年退休教师职业年金支出。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856798.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0801死亡抚恤”预算支出92898.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8.“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304359.0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294718.9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268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支出。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537104.1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8325654.71元,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2416176.00元;30102津贴补贴:577728.00万元;30107绩效工资:2723964.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6798.08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260427.72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4359.02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4718.92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986.01元;30113住房公积金:537104.16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9392.80元;30201办公费:23400.00元;30302退休费:881678.40元;30305生活补助:92898.00元。
项目支出115963.95元,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5000.00元;30226劳务费:33135.30元;30308助学金:38397.43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红小红土坡中心学校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共安排13个项目,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初中)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初中补助标准由生均850元提高到940元。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以2025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补助标准按照中学94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经费由中央、省级与州县财政按照8:1.4:0.6比例承担,其中,州级分担45%,县(市)分担55%。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不足100人校点1所,补助学生人数14人,所需经费434.28元/年。
(二)教师节活动经费补助资金
教师节活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为2026年新增项目绩效目标:开展走访慰问全县教师等系列活动,为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育工作爱岗敬业,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校有教师45人,2026年教师节活动经费县级预算为5000元。
(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补助标准由650元提高到720元。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以2025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补助标准按照中学72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经费由中央、省级与州县财政按照8:1.4:0.6比例承担,其中,州级分担45%,县(市)分担55%。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小学阶段在校学生人数269人,所需经费6391.44元。
(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在此基础上,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300元。农村小学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按100人进行补助。中央承担80%,省级承担14%,州级承担2.7%,县级承担3.3%。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在校学生人数86人,所需经费2667.72元。
(五)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公用经费(小学)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初中补助标准由原来的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生均300元。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公用经费(初中)补助资金,以2025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补助标准按照30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经费由中央、省级与州县财政按照8:1.4:0.6比例承担,其中,州级分担45%,县(市)分担55%。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人数260人,所需经费2574.00元。
(六)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公用经费(初中)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初中补助标准由原来的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生均300元。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公用经费(初中)补助资金,以2025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补助标准按照30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经费由中央、省级与州县财政按照8:1.4:0.6比例承担,其中,州级分担45%,县(市)分担55%。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人数86人,县级配套所需经费851.40元。
(七)教育系统105名政府批准使用编外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补助资金
根据南华县社会保障局105名临时工用工批复,为教育系统105名临聘人员缴纳各项社保费用。每人每月应缴纳失业保险费30.5元,医疗保险费296.28元,工伤保险13.94元,养老保险697.12元,大病保险258元(年),生育保险52.28元,年人均需5428.57元。按照人社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我校有临聘人员7人,县级财政承担资金37999.99元,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
(八)学前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按照南华县县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核定方案,以2026年预算实施方案为依据,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适用于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按生均600元/生/年预算,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足额下达各学校,保障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日常办公等运转支出,维持学校正常运转,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有在园学生42人,所需县级配套资金25200元。
(九)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补助资金
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要求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对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我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面约占全省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总数的30%。依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1号),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保育教育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按300元/生.年补助,具体比例中央80%,省级14%,州级2.7%,县级3.3%。2025年秋季学期,我校资助学生人数22人,县级承担资金217.80元。
(十)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专项资金
2026年为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教育资助落实到位。2026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拨款标准按照小学寄宿制1250元/生.年,非寄宿制625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我校2026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224人,县级承担资金为1250*0.15*0.55*224=23100.00元。
(十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初中)专项资金
2026年为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教育资助落实到位。2026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拨款标准按照初中寄宿制1500元/生.年,非寄宿制75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我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保障学生70人,所需资金:1500*0.15*1.55*70=8662.50元。
(十二)原学前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要求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对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我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面约占全省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总数的30%。依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1号),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保育教育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根据楚财教【2022】200号华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学前教育阶段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儿童资助州级补助经费的通知,州45%、县55%比例拨款。资助标准为700.00元/生.年。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有原学前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3人,县级配套资金700*3*0.55=1155.00元。
(十三)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年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教育的意见》要求,逐步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对民办幼儿园实施差异化减免,有效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印发的云财规〔2025〕16号、楚财教〔2025〕128号文件规定,按照中央80%、省14%、州3%、县3%的比例分担财政资金。严格落实好财政拨款政策,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规范办园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2026年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幼儿园在园免保教费学生有21人,全年预算县级配套资金189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公用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及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均为0元。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做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华县红土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8555360.86元,其中,流动资产19110.12元,固定资产18536011.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9.4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8651.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0597.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