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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tyj/2026-0008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2026年预算公开 生效日期:

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2026年预算公开




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6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

三、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

四、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202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2026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026年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2026年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2026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其他各项方针、政策。

2.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4.组织编制和实施学校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学期计划。

5.组织领导招生、学生的入学和毕业鉴定工作。

6.组织做好教职工的培养、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休、离休等工作。

7.组织领导做好行政后勤工作,坚持为教学服务,不断改善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8.贯彻执行勤俭办校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的管理。

9.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建中心、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文件、会议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总目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2.加强学校党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学校服务保障水平,为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和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3.不断健全学校及师生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好安全、综治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加强学校自身建设,努力向优质均衡的标准迈进。加强教学教研管理,提升教学教研水平,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全县中上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持续推进学校“三风”建设,争创“三优”学校,充分发挥学校环境育人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部门财务总收入9793,710.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93710.0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33111.30元,减少6.96%,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在校学生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793710.09元,其中:本年收入9793710.0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93710.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33111.30元,减少6.96%,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在校学生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93710.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793710.09元,其中:基本支出9644356.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3672.88减少6.98%,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在校学生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49354.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38.42元,减少5.94%,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0201学前教育”预算支出47997.98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助学金(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助学金等)。

2.“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支出6470306.43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伤保险等)。

3.“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预算支出231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劳务费。

4.“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支1082178.00 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898001.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0801死亡抚恤”预算支出68013.00 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313899.9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325702.0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31360.00 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支出。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553941.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9644356.0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412324.00元,30102 津贴补贴:642540.00元,30107 绩效工资:2968911.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8001.76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3899.9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5702.02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735.79元,30113 住房公积金:553941.00元,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7109.60元,30201办公费:28200.00元,30302 退休费:1053978.00元,30305 生活补助:68013.00元。

项目支出149354.02元,其中:30201 办公费:30200.00元,30206 电费:8982.48元,30226 劳务费:64663.86元,30308 助学金:45507.68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0元。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共安排10个项目,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补助标准由650元提高到720元。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以2025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补助标准按照中学72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经费由中央、省级与州县财政按照8:1.4:0.6比例承担,其中,州级分担45%,县(市)分担55%。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小学阶段生均学生人数509人,所需经费509*0.06*55%*720=12,093.84元。

(二)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补助资金

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要求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对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我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面约占全省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总数的30%。依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1号),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保育教育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按300元/生.年补助,具体比例中央80%,省级14%,州级2.7%,县级3.3%。2025年秋季学期,我校资助学生人数45人,县级承担资金445.50元。

(三)原学前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要求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对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我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面约占全省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总数的30%。依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1号),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保育教育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根据楚财教【2022】200号华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学前教育阶段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儿童资助州级补助经费的通知,州45%、县55%比例拨款。资助标准为700.00元/生.年。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有原学前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2人,县级配套资金700*2*0.55=770.00元。

(四)教育系统105名政府批准使用编外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补助资金

根据南华县社会保障局105名临时工用工批复,为教育系统105名临聘人员缴纳各项社保费用。每人每月应缴纳失业保险费30.5元,医疗保险费296.28元,工伤保险13.94元,养老保险697.12元,大病保险258元(年),生育保险52.28元,年人均需5428.57元。按照人社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我校有临聘人员6人,县级财政承担资金32,571.42元,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

(五)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年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教育的意见》要求,逐步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对民办幼儿园实施差异化减免,有效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印发的云财规〔2025〕16号、楚财教〔2025〕128号文件规定,按照中央80%、省14%、州3%、县3%的比例分担财政资金。严格落实好财政拨款政策,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规范办园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2026年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幼儿园在园免保教费学生有44人,全年预算县级配套资金3240元。

(六)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7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城乡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国家统一制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不含新建),配备特殊教育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承担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含孤独症儿童教育中心)职能的学校和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向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为送教上门的教师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支持普通中小学校创设融合校园文化环境,推进融合教育。我校在校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10人,县级承担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2310元。

(七)教师节活动经费补助资金教师节活动经费补助资金

开展走访慰问全县教师等系列活动,为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育工作爱岗敬业,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校有教师51人,2026年教师节活动经费县级预算为5000元。

(八)学前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按照南华县县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核定方案,以2026年预算实施方案为依据,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适用于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按生均600元/生/年预算,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足额下达各学校,保障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日常办公等运转支出,维持学校正常运转,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有在园学生72人,所需县级配套资金43200元。

(九)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专项资金

2026年为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教育资助落实到位。2026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拨款标准按照小学寄宿制1250元/生.年,非寄宿制625元/生.年的标准测算,2026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为6,861,625.0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我校2026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432人,其中非寄宿制5人,寄宿制427人,县级承担资金为44,292.18元。

(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公用经费(小学)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初中补助标准由原来的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生均300元。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公用经费(初中)补助资金,以2025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补助标准按照30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经费由中央、省级与州县财政按照8:1.4:0.6比例承担,其中,州级分担45%,县(市)分担55%。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人数514人,所需经费5088.6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公用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均为0.00元。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均为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7744459.73元,其中,流动资产63117.70元,固定资产27577834.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3790.7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9838.06元,其中固定资产1019089.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南华县一街中心学校2026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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