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发〔2026〕6号
县水务局: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省预算内(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投资〔2026〕3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省预算内(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前期工作经费300万元。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省预算内(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前期工作经费促投资、稳增长作用,现将2025年省预算内(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抓实建设要素保障,早日实现项目开工建设。按照“专款专用、责任挂钩、绩效考核”的原则,切实加强省预算内(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挤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与前期工作无关的支出。
二、落实项目监管责任
投资计划下达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组织实施省预算内(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前期工作经费安排项目的调度、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执行计划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骗取、挪用省预算内(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前期工作经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执行月度调度机制
(一)及时填报信息。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信息完整录入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定期报送进展。按月通过平台提交以下材料:一是资金到位及支付凭证(附银行流水或财政拨付证明);二是项目形象进度(文字说明+现场影像资料);三是存在困难及解决建议。
(三)线上监测预警。我局将按月通报滞后项目,对连续2个月进度不达标的项目启动约谈。
四、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
你局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2025年省预算内(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2025年省预算内(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前期工作经费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回收承诺书》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联系人及电话:李瑞斌,0878-7211817。
附件:2025年省预算内(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前期工作经费投资项目下达计划表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9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