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复〔2026〕6号
县教育体育局:
你局报来《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南华县龙川初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南教请〔2026〕12号)及文本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反馈,该项目2026年1月通过提级论证。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充分,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审批代码:2411-532324-04-01-445381
二、项目名称:南华县龙川初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单位:南华县龙川初级中学
五、项目建设法定代表人:余荣
六、项目建设地点:南华县龙川初级中学内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栋建筑面积2497.72平方米的学生宿舍和配套的消防等室外设施,布置总床位数466张。
八、项目匡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匡算总投资1540万元。资金筹措方案:拟争取中央资金1172万元,其它资金368万元。
九、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
十、效益分析:项目建设将有效改善学校的住宿环境和条件,解决当前学校学生宿舍严重不足的问题。
十一、相关要求
接文后,请进一步开展项目必要性论证,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布局规划、建设选址、建设用地取得、建设方案比选、建设资金筹措等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并发挥效益。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债务。
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最大力度吸纳当地群众尤其是易地搬迁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加强技能培训,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