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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fgj/2026-0006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南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关于对南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南发改复〔2026〕27号


王开寿、郭春彪、马兴美、周国相委员:

关于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布局建设的提案和关于加快我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65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布局”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南华县已建成充电桩195桩,290枪,站点30处,全部投入运营,全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覆盖至各乡镇”的布局体系。在交通枢纽方面,已在南华高铁站、街心花园、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关键节点布设充电设施;在政府机关及公共服务机构方面,已覆盖县政务中心、县人民医院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停车场;在乡镇集市方面,全县10个乡镇均已布设公共充电桩,目前运行正常,从当前实际使用情况看,现有设施能够基本满足现有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充电需求。

关于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布局的建议已纳入2026年—2027年待落实事项,计划新建充电桩共计140个,其中在沙桥镇、五街镇、一街乡各新建充电车位8个,在马街镇新建充电车位6个,并将结合大型商场、公园等停车场逐步增大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分布密度,计划2026年9月启动建设;在南华民族中学、南华一中、龙川小学、龙川中学、北城小学等学校建设驻地站,以及南华大酒店、融达酒店、湿地公园等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公共快充车位110个,计划2026年12月启动建设,进一步扩大充电设施在公共服务机构的覆盖面。

二、关于“加快我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已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及交通路网布局,统筹谋划公共充电桩、私人充电桩布局,规划打造城区1公里充电圈,逐步推进乡镇充电站点布局建设;二是落实电价政策与平台监管。严格执行云南省分时电价政策,落实居民低谷电价,引导群众错峰充电。目前我县现有运营充电桩已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平台“彩云充”平台,实现扫码充电、线上缴费结算,推进充电服务一网通办;三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充电条件。积极争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合住建部门将电力增容和管线改造纳入改造内容,为充电桩进小区创造条件;四是创新建设运营模式。鼓励市场主体探索“新能源+充电”融合模式,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招引企业投资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引导各乡镇引进社会资本在集镇区域建设充电站,解决农村充电点位分散、供电不足问题。

充电站建设目前由企业自主投资决策,并非政府直接投资领域,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新能源企业综合考虑区域充电需求、电网接入条件、土地规划用途及投资收益等因素后自行投资建设。当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出台针对充电站建设运营的普惠性财政补贴政策,充电站建设暂不享受财政直接补贴,项目投资回报主要依赖充电服务收入及配套经营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投资回收周期和前期决策压力。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充电需求动态摸排机制,定期梳理各区域、各场景的充电缺口,建立动态需求台账,为科学布点和精准引导社会投资提供数据支撑;二是聚焦重点场所,分类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积极配合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将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纳入新建住宅小区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条件,确保固定车位100%配建或预留安装条件;三是强化协调服务,立足充电设施建设属于企业自主投资的定位,主动对接具备资质的新能源企业,定期推介条件成熟的项目资源并做好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等服务工作;四是对已建成充电设施,督促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完好率和可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建立群众投诉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提升充电服务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切实增强群众出行的获得感。

感谢你们对我县经济发展和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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