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复〔2026〕23号
王宗富、李菊兰、杨晓燕、周汝莲、杨莉芹、尤丽梅、金燕、马昆、罗华芬、何杰忠、郭应华代表:
你们在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覆盖面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已转为议案,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充电桩建设现状
截至目前,南华县已建成充电桩195桩,290枪,站点30处,全部投入运营,全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覆盖至各乡镇”的布局体系。在交通枢纽方面,已在南华高铁站、街心花园、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关键节点布设充电设施;在政府机关及公共服务机构方面,已覆盖县政务中心、县人民医院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停车场;在乡镇集市方面,全县10个乡镇均已布设公共充电桩,目前运行正常,从当前实际使用情况看,现有设施能够基本满足现有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充电需求。此外,县城内部分新建小区已配建了充电桩,如锦翠西苑安装充电桩12桩12枪、锦绣城·幸福里小区地下停车场安装充电桩8桩8枪。全县已建成私人自用充电设施415户,大功率充电设施35户,总报装容量11256KW。
二、充电桩规划建设情况
我县充电桩规划建设按照“公用为主、专(自)用为辅,快慢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以公共停车位、交通枢纽、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场所充电设施为主的充电服务网络,并在县乡主干道沿线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向重点行政村延伸。2026年计划新建充电桩共计140个,其中在沙桥镇、五街镇、一街乡各新建充电车位8个,在马街镇新建充电车位6个,计划9月启动建设;在南华民族中学、南华一中、龙川小学、龙川中学、北城小学等学校建设驻地站,以及在南华大酒店、融达酒店、湿地公园等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公共快充车位110个,计划12月启动建设,进一步扩大充电设施在公共服务机构的覆盖面。
充电站建设目前由企业自主投资决策,并非政府直接投资领域,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新能源企业综合考虑区域充电需求、电网接入条件、土地规划用途及投资收益等因素后自行投资建设。当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出台针对充电站建设运营的普惠性财政补贴政策,充电站建设暂不享受财政直接补贴,项目投资回报主要依赖充电服务收入及配套经营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投资回收周期和前期决策压力。我局将积极对接新能源企业,推介适宜场址资源,配合做好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等协调服务工作,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布点,进一步优化充电设施布局。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2026年充电桩建设进度,确保各站点按时建成并投入运营。二是完善运营管理机制。项目建成后,指导运营主体完善停车场(位)运营管理制度,强化日常巡检、故障报修和设备维护,确保充电设施“有人管、管得好、用得稳”。三是持续推进覆盖面扩大。结合代表建议和群众需求,开展充电需求滚动摸排,积极协调引导社会资本在条件成熟的交通枢纽、学校、重点行政村补充布点,不断提升群众出行的便利度。四是持续跟踪政策动态。密切关注国家和省级关于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政策的最新动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推动我县充电设施建设提质增效。
欢迎你们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经济发展和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6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