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驻煤矿安全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发改能源〔2022〕91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安全驻矿监督员,派驻南华县境内煤矿驻矿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择优聘用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驻煤矿安全监督员(劳务派遣制)1名。
三、工作地点
南华县境内各煤矿
四、岗位职责
(一)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二)参加所驻煤矿安全生产会议;
(三)现场检查并制止“三违”行为,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对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及时叫停作业并上报;
(四)定期下井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并上报安全隐患;
(五)定期书面报告驻矿工作情况,紧急事项及时报告;
(六)遵守驻矿纪律,实行24小时在矿制度,每月在矿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下井不少于10次、参加班会不少于10次。
五、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煤炭相关专业知识,熟悉“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业务;
(三)年龄22-50周岁,具有煤矿现场管理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井下检查及驻矿工作环境,同等条件下有煤矿安全管理实践经验者优先。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岗位分工,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文件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六、薪资待遇
月薪露天矿4000元,井工矿5000元(含劳务派遣管理费),五险由劳务派公司代扣代缴,具体按劳务派遣协议及考核规定执行。
七、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2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将材料发送至邮箱1399315356@qq.com,或递交至云南楚雄市良木职业中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195号一楼(雄宝酒店对面);
(四)咨询电话:云南楚雄市良木职业中介有限责任公司邓老师,电话18087806070。
3.报名时需要提供材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八、其他说明
(一)聘用人员与云南楚雄市良木职业中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统一派遣、管理与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严重违反纪律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二)驻矿期间由煤矿提供住宿及办公场地,在矿就餐按煤矿职工标准缴纳伙食费;
(三)本公告由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华县驻煤矿安全监督员招聘报名表
2026年4月13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