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南华县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十四届县委第83次常委会会议、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华县委办公室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切实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全面提升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结合南华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委领导、各方参与、整合资源、精准施策、协调发展、夯实基层”的原则,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统领,以关爱服务老年人为重点,全面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到2026年,全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关爱服务普遍开展,社会保障持续加强,服务供给优化扩大,留守老年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显著提升,尊老、敬老、孝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县级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工作,切实保障留守老年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建立县乡村三级工作机制。配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队伍,落实维护留守老年人权益基本职责,县级每年研究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不少于2次、乡镇不少于4次。村(社区)在县、乡(镇)两级的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下,明确1名村(社区)“两委”委员负责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建立社会共同参与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慈善捐助、公益行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符合需要的志愿服务。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纾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鼓励合作社等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关爱留守老年人工作,鼓励基层组织组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倡导红十字会、慈善会等各类组织广泛开展针对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社会募捐,给予留守老年人关爱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4.建立家庭责任监督机制。强化家庭在留守老年人赡养与关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法定义务,村(社区)要建立和完善发现报告制度,子女外出务工前应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照顾人等基本信息主动告知村(社区)。对家庭赡养责任不落实、身患疾病、居所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的留守老年人,村(社区)要及时发现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留守老年人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履行对老年人供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经常看望或者问候,不得忽视、冷落留守老年人。支持家庭成员和亲友对留守老年人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赡养义务人可与亲属或其他人签订委托照顾协议,相关情况应向村(社区)报备。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监督其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予以训诫或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
5.加大社会宣传覆盖面。利用广播、网站、微信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新动态、新成效和典型经验。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通过公益广告、基层宣讲、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关爱服务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
6.提升各项政策知晓度。对照《南华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及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重点工作任务,梳理形成本系统、本行业关爱服务法规和政策清单,通过宣传册、短视频、图解、小广播等载体,加强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通过行业咨询热线、邮箱等渠道广泛收集民意,及时为群众解答惠民政策,引导留守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引导全社会正确对待、积极接纳、关爱留守老年人。(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弘扬孝老爱亲传统文化。开展好“敬老月”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等法规,动员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献爱心。将“孝老爱亲、厚养薄葬”等纳入村规民约,作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的重要内容,推进孝老爱老“乡风、家风、民风”建设,开展“孝老爱亲”道德模范、优秀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长、养老服务机构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广泛宣传孝老爱亲正能量,积极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孝老、爱老、助老和关爱服务留守老年人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妇联)
(三)强化管理和责任落实
8.健全完善基本信息台账。以乡镇、村(社区)为单位,形成网格小组,2024年4月全面完成辖区内留守老年人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护情况等基本信息,健全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建档到人,并发放“家家卡”,实现信息台账全覆盖,夯实畅通关爱服务渠道。(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妇联)
9.强化信息动态管理。强化各级各部门留守老年人工作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依托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设立县、乡镇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和村(社区)联络员,及时录入留守老年人信息,更新和归集探访关爱服务基本信息和接受关爱服务的意见建议,建立活力老人、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信息台账,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
10.落实探访帮扶责任。建立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等制度。落实县处级领导包乡镇、乡科级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的责任机制,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探访帮扶。将关爱服务工作纳入挂乡包村内容,统筹驻村工作队、志愿服务队、网格员等以开展入户走访、电话随访等方式掌握留守老年人健康、赡养等情况,因人施策、按需帮扶,解决合理需求。2024年每季度探访服务1次,2025年每月探访服务1次,探访服务率达100%;2026年关爱服务质效持续提升,“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和谐氛围日益浓厚。(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
(四)全面实施关爱服务行动
11.实施社会救助关爱。为符合政策的生活困难留守老年人实施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关爱,就医困难留守老年人提供资助参保、医疗救助关爱,住房困难留守老年人实施公租房保障、阶段性减免租金和农村危房改造关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的留守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探访、照料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
12.实施福利政策关爱。落实留守老年人养老保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政策待遇。村(社区)要及时发现和提醒符合政策的留守老年人或监护人申请,组织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通过“主动办”“代帮办”“上门办”等形式为留守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让其及时享受到各项福利政策。(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县医保局)
13.实施健康服务关爱。巩固提升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加强留守老年人重点慢性病筛查、干预和分类管理。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留守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引导合理用药,完善其心理健康与精神疾病早期诊断及治疗,开展体检、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等服务,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2024年起,每年至少开展1次卫生健康知识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为留守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14.实施情感慰藉关爱。以“春节”“敬老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为留守老年人举办文艺活动,开展走访慰问,积极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情感慰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教育引导外出子女经常性与父母开展“亲情连线”活动,掌握老年人生活、健康、心理等状况,让留守老年人感受到关心关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团县委)
15.实施邻里互助关爱。鼓励村(社区)、村小组利用闲置场地,采取“个人出一点、集体添一点、乡贤捐一点、政府补一点”的筹资机制,以盘活、适当改造的方式建设社区、小区“养老驿站”和村组“睦邻点”“幸福院”,引导邻居、近亲属等与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为有需求的留守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关爱服务,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村组站点”,为邻里互助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各乡镇)
16.实施老年人教育关爱。推动学校、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向辖区老年人免费开放。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体系,全面夯实老年人教育学习基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17.实施安全守护关爱。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知识进村(社区)宣传活动,向留守老年人开展防范火灾、食物中毒、电信诈骗、涉老诈骗、非法集资、疾病传染和欺老虐老的宣传,增强防护意识和自防互救能力。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从严从快查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留守老年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补短板提升关爱服务质效
18.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管护升级,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等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更新迭代。到2024年底,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90%;2025年底,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2026年底,75%的村委会建有养老服务活动设施,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00户。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优化养老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办等方式满足留守老年人群体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残联)
19.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专业化水平,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持证率达90%以上,老年社工、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心理咨询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员持证比例不断提高。配齐配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逐步提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提供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定机会,健全完善养老护理员从业年限补贴制度。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与入住老年人配比按照能力完好1:10、半失能1:6、全失能1:3配备。(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20.推进数智养老赋能建设。整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和养老机构智慧消防系统等信息数据,优化平台功能模块,掌握留守老年人健康状况、服务需求、照护情况等信息,实现统一标准服务和管理的目标。2024年,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营。逐步推广互联网和智能穿戴监测、服务产品,满足“一键呼”助餐、助医、家政服务等多功能需求。推动医院、车站、政务服务大厅、营业厅等场所数字技术适老化及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着力解决老年人线上办事“看不见”“听不清”“不会操作”等问题,努力消除老年人群体数字鸿沟。逐步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局)
21.支持外出子女返乡创业就业。加快产业发展,帮扶带动留守老年人家庭自主发展产业。执行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岗位技能、职业技能、创业技能培训。广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推动用工岗位信息、创业项目信息流通对接,实现留守老年人家庭成员就近就地就业。探索“物业+养老”“家政+养老”新模式,引导物业、家政等服务企业优先为驻地社区老年人子女提供护理、送餐、家政服务等就业岗位,帮助留守老年人“把子女留在身边、把服务送到家”。(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工作协调和优势互补,指导好乡镇开展工作,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的业务联动、服务联通。
(二)压实责任,加强工作保障。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将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统筹人员力量,配齐建强关爱服务队伍,高质量常态长效开展关爱服务工作。将关爱保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对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给予保障,关爱留守老年人工作经费按200元/人/年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三)广泛宣传,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加大老年人关爱服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力度,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农村孝老敬老、家风家教宣传活动,引导各方力量广泛参与。要注重挖掘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浓厚氛围。
附件:1.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2.南华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关爱留守老年人挂乡包村联系点安排表
附件1
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
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全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决定建立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王连波 县委副书记
张建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朱照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罗正先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学瑞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董 丽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肖开旺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朱华芳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马成福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吕剑锋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局长
周正国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丕全 县公安局副局长
段洪俊 县民政局局长
张万云 县司法局局长
王亚飞 县财政局局长、县国资委主任
孙金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华鹏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问武 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局长
许 彪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晓冬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彭建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淑彬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何育胜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宏洲 县应急局局长
李 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丕芬 县医保局局长
段加权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周 昱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郭 琳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团县委书记
罗智惠 县妇联常务副主席、县妇儿工委副主任
刘国辉 县残联理事长
沈丽琼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张庆国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决定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健全完善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关爱留守老年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研究拟定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相关政策措施,部署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协调解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予以明确,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重大事项经会议讨论确定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程序报批。
附件2
南华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关爱留守老年人挂乡包村联系点安排表
乡镇 | 挂联县级领导 | 挂联县级部门 | 挂联乡镇领导 | 村(社区)责任人 | |
挂联村(社区) | 挂联单位 | ||||
龙川 | 马 特 周海章 杨 洪 文 皓 | 龙川镇二街社区 | 县委办公室 | 张育果 | 窦正宝 |
龙川镇镇境村委会 | 鲁晓丽 | 何永发 | |||
龙川镇徐营村委会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张育果 | 周永华 | ||
龙川镇大谷堆村委会 | 县地震局 | 罗文章 | 万锡金 | ||
龙川镇红土门村委会 | 县妇联 | 关汉森 | 罗华芬 | ||
龙川镇岔河村委会 | 县投资促进局 | 陆晓斌 | 起永禄 | ||
龙川镇云台山村委会 | 李金山 | 起国兴、起正俊 | |||
龙川镇上雨天村委会 | 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戴永富 | 杨宗华 | ||
龙川镇车子塘村委会 | 戴永富 | 何兴凯 | |||
龙川镇羊草河村委会 | 县残联 | 罗文章 | 代必琼 | ||
龙川镇大智阁村委会 | 县融媒体中心 | 赖秀蓉 | 赵文有 | ||
龙川镇蟠龙村委会 | 赖秀蓉 | 李全才 | |||
龙川镇河硐村委会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狄发强 | 段洪庚 | ||
龙川镇白衣村委会 | 陆晓斌 | 刘宗华 | |||
龙川镇石门村委会 | 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徐云飞 | 何美琼 | ||
龙川镇梅子树村委会 | 鲁晓丽 | 王自云 | |||
龙川镇上庄科村委会 | 县国调队 | 者强春 | 周永才 | ||
龙川镇斗华村委会 | 段刘艳 | 孔永华 | |||
乡镇 | 挂联县级领导 | 挂联县级部门 | 挂联乡镇领导 | 村(社区)责任人 | |
挂联村(社区) | 挂联单位 | ||||
龙川 | 马 特 周海章 杨 洪 文 皓 | 龙川镇龙泉社区 | 县疾控中心 | 鲁晓丽 | 李菊兰 |
龙川镇西云社区 | 鲁宗洲 | 杨晓燕 | |||
龙川镇南秀社区 | 县文联 | 关汉森 | 尤丽梅 | ||
龙川镇斗山社区 | 县人民医院 | 鲁宗洲 | 李培茂 | ||
龙川镇火星社区 | 县委社会工作部 | 者强春 | 何杰忠 | ||
龙川镇罗家屯社区 | 罗文章 | 李萍 | |||
龙川镇海子山社区 | 县人武部 | 戴永富 | 李正权 | ||
龙川镇柿子树社区 | 狄发强 | 徐有武 | |||
龙川镇灵官桥社区 | 县气象局 | 鲁宗洲 | 何开伟 | ||
龙川镇平山社区 | 县总工会 | 狄发强 | 王宗富 | ||
龙川镇笪家屯社区 | 陆晓斌 | 许祖燕 | |||
沙桥 | 陈如军 陆 亮 马治国 何 勇 | 沙桥镇米垭井村委会 | 县民政局 | 李智华 | 朱文章 |
沙桥镇田心村委会 | 周慧芹 | 高新华 | |||
沙桥镇瓦黑井村委会 | 县科协 | 童定华 | 王德光 | ||
沙桥镇新华村委会 | 张勇 | 周文海 | |||
沙桥镇金竹林村委会 | 县红十字会 | 彭子瑞 | 鲁正富 | ||
沙桥镇三河底村委会 | 李智华 | 罗 宝 | |||
沙桥镇大冲村委会 | 县政府办公室 | 孔思元 | 夏应兵 | ||
沙桥镇向阳村委会 | 张勇 | 周发荣 | |||
沙桥镇松树地村委会 | 县邮政公司 | 周慧芹 | 罗荣平 | ||
沙桥镇石星村委会 | 县联通公司 | 王仕德 | 罗 荣 | ||
乡镇 | 挂联县级领导 | 挂联县级部门 | 挂联乡镇领导 | 村(社区)责任人 | |
挂联村(社区) | 挂联单位 | ||||
沙桥 | 陈如军 陆 亮 马治国 何 勇 | 沙桥镇阿咪期苴村委会 | 平安财产保险南华支公司 | 白莉 | 罗中良 |
沙桥镇沙桥村委会 | 楚雄公路局南华分局 | 张勇 | 王加发 | ||
沙桥镇山场村委会 | 县委党史研究室 | 彭子瑞 | 周龙海 | ||
沙桥镇小古山村委会 | 孔思元 | 自 龙 | |||
沙桥镇石桥河村委会 |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 白莉 | 罗刚华 | ||
沙桥镇于栖么村委会 | 马红玮 | 普宗成 | |||
沙桥镇天申堂村委会 | 马红玮 | 王发荣 | |||
沙桥镇索厂村委会 | 县搬迁安置办 | 周慧芹 | 梁永昌 | ||
沙桥镇小河冲村委会 | 中国人民 人寿保险南华支公司 | 王仕德 | 李联明 | ||
雨露 | 李忠琴 张建海 赵春菊 | 雨露乡镇模河村委会 | 县检察院 | 许艳平、李培舰 | 张尚寿 |
雨露乡大村村委会 | 县委组织部 | 丁志富、祝羽琪 | 何长春 | ||
雨露乡后甸村委会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叶丽娟 | 杨正高 | ||
雨露乡雨露村委会 | 彭仕玲 | 李万富 | |||
雨露乡罗文村委会 | 县交通运输局 | 许德存 | 李福生 | ||
雨露乡洒披武村委会 | 杨洋 | 何琼秀 | |||
雨露乡铅厂村委会 | 县农业农村局 | 曾麒名 | 郭从活 | ||
五街 | 毛焕朝 李春剑 县政协副主席 | 五街镇老厂村委会 | 县市场监管局 | 张正春 | 段啟顺 |
五街镇大歇厂村委会 | 县工商联 | 郭胜林 | 鲁光亮 | ||
五街镇咪黑们村委会 | 县地方公路段 | 马琴 | 周忠才 | ||
五街镇石板河村委会 | 县机关事务中心 | 罗银花 | 鲁兴周 | ||
五街镇六把地村委会 | 县统计局 | 徐晓伟 | 罗保昌 | ||
乡镇 | 挂联县级领导 | 挂联县级部门 | 挂联乡镇领导 | 村(社区)责任人 | |
挂联村(社区) | 挂联单位 | ||||
五街 | 毛焕朝 李春剑 县政协副主席 | 五街镇华双村委会 | 县委编办 | 张正春 | 普华秀 |
五街镇马龙河村委会 | 县广电网络公司 | 段联先 | 孔兴贵 | ||
五街镇大村坡村委会 | 县农商行 | 禹丽萍 | 张德顺 | ||
五街镇芹菜塘村委会 | 张华苹 | 罗鸿 | |||
五街镇五街村委会 | 县委党校 | 吴汶璘 | 罗财章 | ||
五街镇迤黑地村委会 | 县委政研室 | 窦文达 | 普美琴 | ||
五街镇中村村委会 | 县建行 | 张晓萍 | 罗世雄 | ||
五街镇六皮郎村委会 | 县检验检测所 | 吴汶璘 | 起开寿 | ||
五街镇玉可郎村委会 | 县职业高级中学 | 徐晓伟 | 夏兰萍 | ||
一街 | 何文育 刘培金 | 一街乡王湛庄村委会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欧阳文江 | 董发宝 |
一街乡平掌村委会 | 县纪委县监委 | 何开明 | 罗应科 | ||
一街乡田房村委会 | 孔金兰 | 慕正林 | |||
一街乡大雪地村委会 | 县交警大队 | 赵娴 | 周正明 | ||
一街乡一街村委会 | 县烟草公司 | 鲁应国 | 李继文 | ||
一街乡坡头村委会 | 刘环归 | 鲁文学 | |||
一街乡保马垮村委会 | 县公安局 | 李孟 | 徐强 | ||
一街乡咱租村委会 | 曾燕梅 | 段存升 | |||
一街乡六把姑村委会 | 县自然资源局 | 杨璨 | 朱照华 | ||
一街乡密什么村委会 | 县中医院 | 段崇美 | 彭正茂 | ||
一街乡团山村委会 |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李正洪 | 高云寿 | ||
一街乡草甸发村委会 | 熊建忠 | 邱丕灿 | |||
乡镇 | 挂联县级领导 | 挂联县级部门 | 挂联乡镇领导 | 村(社区)责任人 | |
挂联村(社区) | 挂联单位 | ||||
罗武庄 | 殷卫华 张自强 苏银堂 | 罗武庄乡羊成庄村委会 | 县政务服务局 | 张万兴 马洪祥 | 罗海兴 |
罗武庄乡羊歇地村委会 | 县法院 | 刘 刚 马弋雯 | 张天有 | ||
罗武庄乡藏当村委会 | 县移动公司 | 李建荣 | 张承福 | ||
罗武庄乡祭龙山村委会 | 县民族宗教局 | 张建明 | 张应香 | ||
罗武庄乡阿脑村委会 | 县政协办公室 | 童定龙 李国金 | 鲁建林 | ||
罗武庄乡树密鲊村委会 | 县农业农村局 | 周敏渊 周文玲 | 李正勇 | ||
罗武庄乡三家村委会 | 县医保局 | 孔华生 何尧琼 | 欧阳畅 | ||
红土坡 | 王连波 李骏扬 鲁 海 | 红土坡镇依黑么村委会 | 县卫生健康局 | 鲁丽华 | 段加贵 |
红土坡镇龙潭山村委会 | 县财政局 | 赵玉镭 | 宋顺云 | ||
红土坡镇大德郎村委会 | 县应急局 | 阿海峰 | 郑绍会 | ||
红土坡镇罗纳里村委会 | 杨成军 | 吕忠华 | |||
红土坡镇起岔垮村委会 | 县信访局 | 李维俊 | 马兴旺 | ||
红土坡镇法郎村委会 | 县森林警察大队 | 何从科 | 夏兴旺 | ||
红土坡镇山尾村委会 | 县农业农村局 | 夏 忠 | 郭海龙 | ||
红土坡镇明么村委会 | 周 瑜 | 张应香 | |||
红土坡镇簪花村委会 | 李银杰 | 鲁庆荣 | |||
红土坡镇大旭宇村委会 | 赵以寅 | 周忠禄 | |||
乡镇 | 挂联县级领导 | 挂联县级部门 | 挂联乡镇领导 | 村(社区)责任人 | |
挂联村(社区) | 挂联单位 | ||||
五顶山 | 杨 健 朱必兰 张舫瑞 | 五顶山乡王家村委会 | 县教育体育局 | 周晓梅 | 张富 |
五顶山乡鼠街村委会 | 县供销社 | 鲁华平 | 自奋军 | ||
五顶山乡新村村委会 | 县审计局 | 代永胜 | 李忠武 | ||
五顶山乡力苴村委会 | 县电信公司 | 王光辉 | 周平 | ||
五顶山乡柳德村委会 | 团县委 | 阿华权 | 张加前 | ||
五顶山乡牛丛村委会 | 县委政法委 | 赵炳川 | 普晓菲 | ||
马街 | 谢 辉 鲁富兴 翁云龙 | 马街镇诸葛营村委会 | 县发展改革局 | 廖成芳 | 谢兆寿 |
马街镇锈水塘村委会 | 县税务局 | 何季泽 | 起忠平 | ||
马街镇波罗村委会 | 马兴敬 | 李迎生 | |||
马街镇威车村委会 | 许强 | 赵学章 | |||
马街镇后山村委会 | 南华公路分局 | 童开龙 | 李发红 | ||
马街镇平掌子村委会 | 县水务局 | 歹燕 | 李玉军 | ||
马街镇马街村委会 | 李静 | 熊发英 | |||
马街镇龙街村委会 | 县农行 | 孙杰 | 周正忠 | ||
马街镇缴板村委会 | 县委统战部 | 郝晓俊 | 李永波 | ||
马街镇法空村委会 | 县林草局 | 代必海 | 武成才 | ||
马街镇官上村委会 | 李俊 | 杨瑞荣 | |||
马街镇唐家村委会 | 县供电局 | 鲁福英 | 何文生 | ||
马街镇沙坦郎村委会 | 县司法局 | 许强 | 起国秀 | ||
乡镇 | 挂联县级领导 | 挂联县级部门 | 挂联乡镇领导 | 村(社区)责任人 | |
挂联村(社区) | 挂联单位 | ||||
兔街 | 县委宣传部部长 赵润敏 赵 济 | 兔街镇半坡村委会 | 县委宣传部 | 代学文 | 阿发荣 |
兔街镇兔街村委会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何娟 | 余朝吉 | ||
兔街镇法乌村委会 | 李晓玉 | 常书琴 | |||
兔街镇普洒村委会 | 人保财险南华支公司 | 代学文 | 李尧枝 | ||
兔街镇长梁子村委会 | 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 | 孔斌 | 普思应 | ||
兔街镇干龙潭村委会 |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王洪涛 | 丁永亮 | ||
兔街镇大古木村委会 | 县运政管理所 | 罗菊英 | 钱永荣 | ||
兔街镇嘴子村委会 | 人寿保险南华支公司 | 孔斌 | 彭连虎 | ||
兔街镇小戈瓦村委会 | 县林草局 | 姚显燕 | 鲁天强 | ||
兔街镇小村村委会 | 彭适 | 马添寿 | |||
兔街镇小古木村委会 | 张鹏飞 | 赵颖 | |||
文字解读:
《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南华县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图 解: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