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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6-0011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党的南华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南华县纪律检查机关;南华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南华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南华县的监察机关。县纪委和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南华县委和中共楚雄州纪委楚雄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党总支、支部),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南华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派驻干部管理办公室)、宣传部(网络舆情中心)、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县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政策法规室(法律咨询中心)、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4个,具体是: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务服务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设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和巡察信息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纪检监察工作方向更加坚定。自觉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扎实推进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化运用“五学联动”机制,县纪委常委会2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开展理论宣讲12场次,带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学思想、悟真理、抓落实,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坚决扛牢压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治责任,明确15项具体工作任务,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查摆并整改销号问题449个。注重融合结合,监督推动学习教育见行见效,全县共举办读书班69期,组织讲授“党纪辅导课”65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期6件6人。

围绕“国之大者”跟进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根本任务,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州党委工作安排和县委具体要求,紧盯粮食安全、生态环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社区)“两委”换届等重点任务跟进监督、有效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9个。监督推动巡视巡察、统计执法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受理并办结中央及省委巡视移交信访举报件28件。聚焦“关键少数”精准监督。组织18名下级“一把手”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评议,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开展监督谈话130人次。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5名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题约谈,发现“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问题线索22件,查处13人。紧盯纪律规矩靶向监督。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围绕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对10个乡镇和55家县级部门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发现问题1125个。督促整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30件38人,以有力有效监督纠偏差、促履责、保落实。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21018715.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18715.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93965.22元,增长14.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93965.22元,增长14.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21098343.61元。其中:基本支出18596798.43元,占总支出的88.14%;项目支出2501545.18元,占总支出的11.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52337.22元,增长13.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40156.82元,增长7.15%;项目支出增加1212180.4元,增长94.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96798.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50568.91元,占基本支出的91.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46229.52元,占基本支出的8.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1545.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3540.00元。

公务车辆购置经费232829.20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南华县纪委监委工作经费310894.70元,主要用于开展“走读式”谈话、开展办案工作差旅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8343.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593965.22元,增长14.08%,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5754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7%。主要用于县纪委监委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及办案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年中追加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342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8%。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正常增资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134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及调入调出等原因造成年内执行较年初预算有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835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置办案、办公设备;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财政补助下达。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24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完成年初预算的96.35%。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及调入调出等原因造成年内执行较年初预算有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9829.20元,决算为396742.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9548.20元元,增长137.2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829.20元,决算为232829.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00.00元,决算为12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691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0%,完成年初预算的73.8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2829.2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81.00元,下降8.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9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81.00元,下降8.1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9829.20元,支出决算为396742.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9548.20元,增长137.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829.20元,决算为23282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00.00元,决算为12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69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严格审批和使用“三公”经费,不断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相关支出标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32829.2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81.00元,下降8.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9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81.00元,下降8.1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购置资产价值为232829.20元的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由于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发动机、变速箱、电路等问题故障频发,经多次专业检测,安全隐患突出,维修使用成本较高,其中1辆执法执勤用车云E3A111已达到报废条件,正在办理报废手续。为节约成本,消除车辆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单位公务用车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审查调查工作公务用车需求,需购买公务用车1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审查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6229.52元,比上年增加118775.55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清廉南华建设“十大行动”、县委巡察等工作中,需要深入基层一线核实情况、跨区域调查取证等,相关费用增加,根据省州纪委监委安排,需要在楚雄、昆明等地跨区域办理上级指定管辖案件,导致异地办案成本大幅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办公和办案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0840751.20元,其中,流动资产7741071.55元,固定资产2995154.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4525.6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31399.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5651.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476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南华县纪委监委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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