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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及以前年度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日期:2026年06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考生:

云南省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于2026626日发布。为切实开展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及以前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成绩复核

(一)申请复核。2026626日至725日,对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https://ausm.mof.gov.cn/)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成绩复核。2026730日前,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对成绩进行复核。

(三)查询结果。2026731日至829日,全国统一平台开放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结果查询,逾期无法查询。

(四)其他事项。成绩复核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二、以前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

以前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未资格审核的,按下述流程提交资料完成考试报名资格补审核。

(一)于2026626日至81日,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页面(http://czt.yn.gov.cn,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

(二)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登录系统自动校验全科合格人员证书级别,进入证书申领页面,并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提交申请。

(三)上传文件(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

1.全科合格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

2.高中及以上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彩色照片。

3.证书申请表内其他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彩色照片。

4.全科合格人员需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会计资格证书无效。各级会计考办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追究提交虚假材料人员的责任。

州、县市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全科合格人员上传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时间到期后(82日),省会计考办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并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报财政部考试管理机构审批制作会计资格证书。会计资格证书到达我州后,州会计考办将证书分类整理分发至州、县市财政部门,资格证书由报名所在地州、县市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请关注报名所在地州、县市财政局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三、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由州、县市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初审,州级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复审。考试合格人员可在工作日向相关财政部门进行咨询。

1.楚雄州会计考办咨询电话:0878-3122848

2.各县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楚雄市:0878-3121805   双柏县:0878-7713040

牟定县:0878-5223129   南华县:0878-7221881

姚安县:0878-5724503   大姚县:0878-6222914

永仁县:0878-6719116   元谋县:0878-8216423

武定县:0878-8836266   禄丰市:0878-4122029


楚雄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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